Category Archives: 批判譚偉豪系列

譚偉豪已經淪為欠數人士

譚偉豪呢條友果然正一騙徒嚟,大家請䏲昨天立法會就吳靄儀議案嘅表決結果 選舉果陣又話自己會支持廢除功能組別,依家佢以為過咗海係神仙,呃完選票唔認帳?我地IT界人士,一定追呢條數追到佢肯還為止。 仲有,佢今日又喺《經濟日報》吹水,話推動創意產業,解決M型社會問題。有蔡志森呢班香港塔利班,乜可以推動到創意產業咩,一早被差佬拉晒喇,創意,創你個頭。各位一定要留意呢條茂利,將條數追到天腳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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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偉豪,你膠夠未?

http://www.rthk.org.hk/rthk/radio1/openline_openview/20081205.html 我就嚟建議譚偉豪轉去弱智界功能組別做議員,因為膠到太無譜(連譜都無,點離譜)。 聽17:45-18:00果節,譚偉豪竟然誤以為有份支持佢做IT界代表的王維基係擁有iCable,連支持自己的選民係乜水都唔知,仲要王維基唔係二打六,佢係IT界德高望重的名人,咁都得呀,不如跳海死咗佢算喇。 大佬,膠夠喇,香港人仲要出糧俾呢挺膠人到幾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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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偉豪的神秘名單

譚偉豪對成報報導的回應 先讚一讚譚偉豪,他做了三個月立法會議員,終於知道要在公眾有疑惑時,回應公眾的提問,有進步是一件好事。 不過,譚偉豪的回應,卻令小弟有新的疑慮,到底香港記者的聽力這麼差,差得把譚生的原意不幸弄錯,還是譚生一時把電訊管理局的名單,與他常用的「譚偉豪的名單」搞混了。 譚博士係咪選Spammer界議員 咦,乜譚偉豪有份拒收名冊架,係咪份名單停留喺火星度,我估譚生講漏咗口,查實佢唔係講OFTA有拒收電郵名冊,但佢有份佢收佢自己啲Spam Mail嘅名冊,只不過佢口才唔係咁好,記者未明白得晒咁解,不如譚生話俾我地聽,如果我地IT界選民唔想收到佢嘅電郵,我地可以點做? 呢度係佢嘅電郵,大家應該認真問吓佢,佢肯整份拒收名冊都功德無量架。samsontamwaiho@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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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偉豪真係膠到無朋友

藍天蔚:電訊管理局的回覆 藍天蔚走去問電訊管理局,有無拒收垃圾電郵名冊,結果電訊管理局咁覆佢: 「藍天蔚君,(………唉!中文信是用冒號,不是用逗號的!!………..) 謝謝你給本局總監的電郵。 為配合《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條例》)的實行,電訊管理局共設立三份「拒收訊息登記冊」,分別針對傳真、短訊和預錄電話訊息。我們不會為電郵設立「拒收訊息登記冊」,因為這樣做會弊多於利。濫發電郵者可下載「拒收電郵登記冊」內的資料,並從境外濫發電郵到登記冊內的電郵地址,令執法困難。因此,已設立「拒收訊息登記冊」的國家都沒有為電郵設立有關的登記冊,以免弄巧成拙。 《條例》於2007年5月通過,分兩個階段實施,並於2007年12月22日起全面生效。。在第一階段(由2007年6月1日起實施),《條例》內有關使用不當方法以發送予大量收訊人(例如在發送電郵中使用字典攻擊法);及關於傳送多項商業電子訊息的詐騙手法及其他非法活動(例如非法入侵他人電腦以發送多項商業電郵)的部分開始生效。在第二階段(由2007年12月22日起實施),有關發送商業電子訊息的規則開始生效,當中包括在商業電子訊息中提供準確的發送人資料及取消接收選項,遵從取消接收要求,不得向已登記在「拒收訊息登記冊」內的號碼發送商業電子訊息等。 在我們所處理的個案中,有關發送人都願意停止違規行為及採取補救措施。在這情況下,電訊局會向有關發送人發出警告信,要求嚴格遵守《條例》。自《條例》全面生效後,電訊局已向多個發送人發出警告信。 如訊息發送人不合作,而違規的情況相當可能會持續或再度發生,電訊局可向該發送人發出「執行通知」,要求採取補救措施。任何人如違反「執行通知」,經第一次定罪可被罰款HK$100,000。直至現時為止,電訊局未有發出任何「執行通知」。 如你對《條例》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我們聯絡。 賴婉珊 電訊管理局」 譚偉豪除咗接實膠,仲有乜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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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偉豪,你咁忙就唔好做議員

因為《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諮詢文件太硬膠,浪費小弟三小時去立法會IT Panel發言(還未計寫submission以及相關的legal research),不過唔緊要,反對網絡廿三條點都要做。 不過,譚偉豪作為IT界代表,條友無坐足,相反我和莫乃光唔係議員,但唔計去廁所時間,就坐足成個Panel,究竟譚偉豪有乜咁忙,依家立法會會議廳有Wi-Fi,一心二用唔係大罪嚟,但連Panel Meeting都唔坐,譚生有乜咁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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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住花生等睇戲

「莫乃光申覆核 圖推翻譚偉豪議席 2008-11-13 指臨近提名前花百萬賣廣告 選舉經費超上限 【明報專訊】今年9月立法會選舉中,在功能界別資訊科技界中以35票之微落敗的民主派候選人莫乃光,日前入稟高院提出選舉呈請,指對手譚偉豪曾在臨近選舉開始提名前,於電視台大賣廣告,包括有線的《IT達人TALK》,質疑譚的勝出資格,要求法庭推翻譚偉豪當選的結果。 莫乃光表示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故不作任何評論。資料顯示,莫乃光以1982票敗於對手科薈研究中心主席譚偉豪的2017票,雙方票數只差不足一個百分點。 自資拍《IT達人》 有線播放 莫乃光今次委託何俊仁(相關) 的律師行代為入稟,他在呈請書中表示,雖然今屆選舉於7月19日才開始接受提名,但今年4月譚偉豪已向外表示會「積極考慮參選」,6月更自資製作由譚氏自己主持、8段各長1分鐘至1分30秒的節目《IT達人TALK》,於有線電視不同頻道播放,更將短片放到YouTube網站及其個人網誌上供人瀏覽,目的明顯是自我宣傳。 莫氏在呈請書指出,選舉事務委員會已裁定有關短片放上競選網站後,屬選舉廣告的一部分,亦關注選舉前不久播放短片會令公眾混淆。莫乃光又指出,根據《廣播條例》,電視台不應播放任何政治宣傳片,因此認為譚進行違規選舉宣傳。」 由於莫乃光入咗Petition,小弟不欲多作評論。不過呢,呢單案肯定係重要案例,之後點發展,大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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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偉豪最新無知表演

今日《南華早報》報導,Nokia無在香港推出無限手機音樂服務,其中原因與香港娛樂界班膠人獅子開大口有關(香港娛樂界基本上都係夜郎國公民),而大家估吓譚偉豪點回應呢件事: 「Samson Tam Wai-ho, lawmaker for th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ctor, said Net access for portable devices was also a concern. He hoped the Wimax service – the next generation of Wi-fi – could be a solution」 真係硬膠膠到新低點,虧佢本人仲係手機生產商,依家唔係2G年代,依家HSPA/HSDPA可以提供1.8Mbps-7.2Mbps下載速度,同屋企寬頻一樣,唔駛等Wi-Max,依家嘅問題係唱片公司硬膠。自己唔識就唔好響度發膠音,佢令成個IT界丟面,以為IT界選民都係智障。 我真係想知,喺立法會開會果陣,條膠人有乜硬膠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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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審條例檢討搞防火長城的罪證

「另一個做法是立法強制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為用戶提供過濾服務,把不適合兒童及青少年瀏覽的網頁濾除,以保護年輕使用者。此舉可過濾不論來自本港或海外網站的不良資訊。設於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層面的過濾服務較家用過濾軟件有效,因為兒童及青少年或會嘗試破解過濾軟件,但由於伺服器端的過濾程式並非安裝在用戶的電腦內,相對較難被破解。不良網頁名單亦可以自動更新,方便使用者。 」 摘錄自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諮詢文件第四章。 這一條,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想借管制淫褻物品為名,想在香港各大ISP加設政府能夠控制的過濾系統,如果讓這混帳建議過關,香港就肯定暗無天日。這也是小弟為何,第一時間想跑出來抗議的原因,單是這點,網民就有抗議的理由。 而昨天譚偉豪對傳媒所謂的回應,根本只是照背文件的第四章2.5節, 「這做法需面對的問題是一些規模較小的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提供過濾服務或會面對經營困難。」 照背政府文件就叫回應,譚偉豪,真的好一個所謂業界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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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的自由?譚偉豪會理?

「譚 偉 豪 : 規 管 網 上 不 雅 資 訊 將 增 加 網 絡 供 應 商 經 營 成 本 2008-10-03 HKT 17:00 對 於 政 府 推 出 檢 討 淫 褻 及 不 雅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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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搞香港版防火長城?收皮喇

「現行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自二○○○年訂立至今一直未曾檢討,監管的範圍就只限於印刷品、雜誌刊物,及電影電視光碟內容。港府早前已曾表明,有需要就擴大監管範圍至網上色情內容及相片進行探討。經過連月草擬程序,今日港府將會正式公布首輪諮詢文件內容,並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蘇錦樑負責主理。 據悉,當局將在文件中提出訂立「不良網頁名單」,凡曾被淫審處評定為淫褻及不雅的網站,都會列入「名單」之內,並建議「設立網頁過瀘機制」,為家長及學校提供一個網站過濾服務,所有「名單」之內的網頁都會被過攄淨盡,避免十八歲以下人士直接取得有淫褻及不雅成分的網上內容及相片。 候任立法會議員資訊及科技界的譚偉豪指出,「網上難以核實身分,要過瀘機制有效,必需要得到互聯網供應商的配合,提供到哪些是十八歲以下的用戶或家庭」,才可以落實措施。」 蘇錦樑呢條X建聯黨員,話咁快就要在香港引進防火長城,淫審處本來己經被指權力過大,依家權力仲要大到搞過濾名單,係咪想搞香港版防火長城。照香港有大衛像都係淫褻嘅硬膠前科,隨時成個高登都會列入過濾名單,咁樣仲成世界?仲惡過廿三條。 譚偉豪呢條茂利,直頭係失職,我可以好白咁講,資訊科技業界,絕大部分都唔會贊同呢啲硬膠機制,你條友唔第一時間反對,暗地支持己經失職,呢啲失職議員係唔係應該辭職以謝天下,我無叫你切腹己經好鬼客氣。 我亦都有言在先,蘇錦樑、譚偉豪同埋蔡志森(呢條福佳一定支持政府,打定佢都得),己經被列為福佳三寶,日後本博對他們任何膠論,都會追佢地九條街,直到成個過濾政策玩完為止。 後話:在《中大學生報》被指淫褻爭議期間,我己經在《蘋果日報》篤爆,蘇錦樑所返的港福堂,同明光社有密切關係,我極有理由相信,條友意圖將明光社理念引入公共政策,而譚偉豪都同港福堂關係密切,根本成棚原教旨主義進犯,所以呢鋪大家非打到底不可。 延伸閱讀: 黃世澤:黃仁龍與中大學生報有關(這暫時連往蘋果日報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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